少年事件的審理程序為何
少年事件的審理程序是指少年法院(庭)法官於進行調查程序後認少年應付審理時,裁定開始審理,此時即為「審理」程序。
審理程序係採協商式審理,出席法庭之人員有法官、書記官、少年調查官、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、選任或指定輔佐人。
由法官主持,在少年調查官、少年、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共同參與下,尋求對該少年最合適有效之矯治、輔導方式。並在少年、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的參與和認同下,法官將協商合致之保護處分方式及內容當庭宣示,記明筆錄,完成整個案件的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