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免除保護處分,是什麼意思
保護管束、安置輔導、感化教育均屬於長期性輔導,為鼓勵少年表現良好,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於保護管束、安置輔導、感化教育執行期間,遵守家長及少年保護官的約束,作息規律、就學或就業正常,生活回歸正軌等;
或在安置機構、感化教育機構表現良好,達到免除標準,無再犯的可能性,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之規定,於執行 6 個月後(安置輔導逾 2 個月),少年保護官、感化教育執行機關、安置教養機構認為無繼續執行的必要,可以向法官聲請免除執行;或少年、少年之法定代理人、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可以請求少年保護官為免除的聲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