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還錢,但對方不收怎麼辦
債務人於有法定原因時,將其應給付債權人之標的物,存置於法院提存所,使其發生清償效力者,稱之清償提存。
清償提存事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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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權人受領遲延,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(民法第326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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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關於質權、留置權之提存事件(民法第905條、第907條、第892條第2項、第933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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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機關依據法律所發給之補償費或其他公法上之金錢給付,應受補償人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或所在地不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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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法律規定。例如強制執行法關於強制執行所得金額、破產法關於破產債權分配金額、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關於更生、清算事件分配金額之提存、平均地權條例第28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