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發生時,往往無法及時得到援助,因此當下應以自保為首要目標。
1. 當施虐者開始喝酒、吸毒、情緒不穩時,就開始提高警覺,準備錄音設備或向親友告知、求助。
2. 遭施虐者攻擊、毆打時,盡量以手臂抵擋,尤其注意保護頭部,不要逞強抵抗、嘗試還手。
3. 遭到羞辱、諷刺、辱罵時,避免回嘴、反諷、狡辯,以免激怒施虐者,遭到更嚴重之虐待。
4. 設法向外求助(報警、家暴專線、聯絡親友…等),或透過大聲喊叫引起鄰居注意,但喊叫同時須注意可能引發施暴者更嚴重的施虐。
5. 事後第一時間報警(110)、驗傷、留存證物,以利後續聲請保護令、訴請離婚。
要是我們聽到、看到他人遭受家暴時,可以協助通報警察,以免受虐者不知如何保護自己,降低傷害繼續擴大的可能。
家庭暴力求助管道
24小時家暴專線 113 或 0800-024-995
外籍配偶保護諮詢 0800-088-885
男性關懷 0800-013-999
各縣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電話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