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家暴案中, 最重要的莫過於證據的蒐集與可靠性了,無論是肢體上的傷害,抑或是性、精神虐待,透過蒐證達到申請保護令、提起離婚訴訟的目的。
遭受家暴時您可以依以下方法蒐集證據:
一、事前
要是知道對方已有暴力傾向或曾經有家暴紀錄,可提前於家中安裝密錄器、準備錄音筆等影音器材。
二、受暴當下
1. 遭到攻擊時以自保為主,尤其保護頭部及重要部位,盡量以雙臂阻擋攻擊,以利驗傷。
2. 喊叫、打開門窗,吸引路人、鄰居注意,使加害人不敢繼續施暴,讓他人協助通報,也能夠在事後請他們當作證人
3. 及時報警或通報。找時機尋求協助,遏止加害人繼續施暴,並留存通報紀錄。
三、事後
脫離危險情況後,第一時間報警、拍照或錄影家暴後的現場(施暴的工具、遭破壞的家具及物品……等)、前往醫院驗傷,請醫院開立驗傷單並進行治療。
當成為家暴的受害者時,切勿選擇忍氣吞聲,保障安全、蒐證並報警,才能夠給自己與家人最大的保障。
若是有相關蒐證需求及疑問,歡迎直接致電03-2200161諮詢,我們將依照您的實際情況給予最適合的蒐證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