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可以在假日結婚嗎
結婚,按民法第982條規定:「結婚應以書面為之,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」,是結婚以辦妥結婚登記為生效要件。但台灣人結婚總是要算良辰吉時,如果好日子剛好在假日,戶政機關沒有上班的話要怎麼辦呢?
現行戶政機關有辦理預約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,因涉及地方政府人力、財政負擔,且目前已提供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之措施、民眾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但請注意雖可以辦理預約例假日辦理結婚登記,但是不可以要求戶政機關以已過去的日期為結婚登記喔,否則結婚登記日容易有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