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未成年,但我想結婚
在現代這個時代,台灣人是越來越晚婚了,但是如果未成年人(即未滿20歲的人)想結婚,可不可以呢?按民法第980條規定,男未滿18歲者,女未滿16歲者,不得結婚。,所以由此可知,我國設有最低的結婚年齡。再依民法第981條規定,未成年人結婚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是以達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(即男滿18歲未滿20歲,女滿16歲未滿20歲)欲申請結婚登記者,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後才得以結婚。
要特別注意的是,在民國112年起,男女結婚的年齡都改為18歲了,故到了民法112年起,男女的結婚年齡都一樣了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