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5/29司法院大法官宣告刑法第239條「通姦罪」,違憲並正式「除罪化」,從該時起失效,造成當時一股家庭觀旋風,震驚社會。
當通姦不再具有刑事責任,面對這個衝擊,很多人都會問的問題就是:
「通姦除罪之後,抓姦在床還有什麼用?」
其實,現存法規僅剩民法第195條,也就是當感受到配偶權遭受侵害時,即可提出民事告訴、索賠撫慰金,無論是曖昧對話、牽手接吻等,只要能夠說服民事庭的法官就可以提出告訴,不像過往通姦罪需要抓姦在床那種衝擊的決定性定罪畫面,但若想掌握確實證據、看清赤裸真相,也能夠進行抓姦,當然能作為證據,甚至對於離婚訴訟也是極度強而有力之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