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心免費法律諮詢︱家事法庭的通譯
免費法律諮詢
友站連結、友善列印
友善列印網站地圖

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,您最可靠的正義可靠的夥伴。

婚姻法律

婚姻法律

通姦法律

異國婚姻

婚姻無效

訂婚法律

夫妻離婚

夫妻財產

已在大陸與陸配結婚,要如何辦理結婚登記?

在大陸地區完成結婚程序後,到大陸地區指定之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書,再持憑經海基會驗證過的結婚公證書正本及其他等相關文件,到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大陸配偶來臺團聚,大陸配偶入境時需與國人配偶一起至移民署設於機場、港口之服務站接受面談,通過面談後,內政部移民署發給加蓋「 通過面談,請憑辦理結婚登記」章戳之台灣入出國許可證,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
應準備以下資料:
1.經海基會驗證之大陸結婚公證書
2.入出國許可證加蓋「通過面談,請憑辦結婚登記」章戳,及停留效期更改為「六個月」之延期戳記。
3.國民身分證
4.戶口名簿
5.印章
6.最近二年內拍攝彩色相片(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)1張。

已辦妥結婚登記在臺團聚的大陸配偶,應該親自到移民署服務站申請依親居留,依親居留滿4年,且每年居住逾183日,可以申請長期居留,長期居留滿2年,且每年居住逾183日,就可以申請臺灣地區定居證,同時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,辦妥初設戶籍登記後,即可申請國民身分證,並向原大陸居住地申請戶籍喪失,作成公證書後經海基會驗證,再送交內政部移民署。

婚姻感情出現危機了怎麼辦?感情婚姻諮詢室教您掌握幸福婚姻 好律師哪裡找?
免費的法律諮詢及協助
● 權益萬金難買;諮詢免費助您。 遇到法律問題總是心慌意亂嗎?別慌張,有我們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在,提供您各項法律諮詢援助,確保您的權益不被侵害,同時提升您的法律素養,讓您能夠了解正確的法律方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