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心免費法律諮詢︱家事法庭的通譯
友站連結、友善列印
友善列印|
網站地圖
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,您最可靠的正義可靠的夥伴。
婚姻法律
通姦法律
異國婚姻
婚姻無效
訂婚法律
夫妻離婚
夫妻財產
何謂約定財產制?
約定財產制有下列兩種:
-
一、共同財產制
夫妻之財產及所得,除特有財產外,合併為共同財產,屬於夫妻公同共有。
夫或妻結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,應由共同財產,並各就其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。
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時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夫妻各取回其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。
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共同財產,由夫妻各得其半數。但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。
-
特有財產:
-
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。
-
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。
-
夫或妻所受之贈物,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。
-
二、分別財產制
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,各自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及處分。
各自對其債務負責。
免費的法律諮詢及協助
● 權益萬金難買;諮詢免費助您。
遇到法律問題總是心慌意亂嗎?別慌張,有我們安心免費法律諮詢家在,提供您各項法律諮詢援助,確保您的權益不被侵害,同時提升您的法律素養,讓您能夠了解正確的法律方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