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網路上被人惡意毀謗,該怎麼處理?
惡意誹謗為告訴乃論罪。
當在網路上遭到他人公開惡意誹謗時,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。
若能證明散播之事為真實時不罰,但如果事散播與公共利益無關之私人無須受評之事項,即使內容為真,仍須受誹謗罪法規規範。
注意:即使轉發或散播他人所發之誹謗文章,仍可能構成誹謗,會被追究責任。
刑法第 310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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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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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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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