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朋友借錢,但是只有口頭約定,有效嗎
一般人在借錢的時候,除非金額很大筆,不然通常都只有口頭約定,並沒有行諸於文字或是紙本,這樣的契約有成立嗎?按民法第153條第1項之規定「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,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」而第474條第1項規定「稱消費借貸者,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,而約定他方以種類、品質、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。」故即使沒有書面單據,只要雙方就借錢的金額、還款的期限等講清楚,並且把錢交給對方,這個契約就成立了。
但是要注意,雖然符合上述要件契約就會成立,但是建議還是要留下紙本借據等,以避免日後對於有無借款契約舉證上有所困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