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鑑定應備文件
當發生事故時,為了釐清肇事責任,當事人多會申請鑑定,該如何申請呢?
應準備下列文件,向事故發生地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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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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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當事人:駕照或身分證影印本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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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當事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:身分證及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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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所有人:身分證及行照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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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子女辦理: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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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定申請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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鑑定費用:
為每案新臺幣3,000元,繳費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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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郵政匯票繳納,受款人名稱:各地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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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申請,超商繳費(須支付超商手續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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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櫃辦理,現場繳費。
*若領有自然人憑證,可至相關網站線上操作鑑定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