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房東說最近物價調漲,所以要漲我的房租,我該怎麼辦?】
根據最新的《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,已明訂租賃期間房東不能任意調漲房租。即在合約存續期間,房東不得因各種理由調漲租金,否則房客可以拒絕支付。另有規定房租之最高收款上限,規則如下:
(城市地方房屋租金,原則上不得超過土地法第97條第1項規定的法定上限,也就是不能超過土地及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的百分之十。超過者房客可拒絕支付,或者向地政機關申請調解,或依法向地政機關申請「強制減定」租金。)
而依據民法442條「租賃物為不動產者,因其價值之昇降,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。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,不在此限。」即未明訂期限的租賃契約,房東可向法院提出請求,若經法院判決確定,房東便可合法調漲租金,若沒有判決確定,任意漲租都屬於違約。或者長期租約,房東在租賃契約中訂定「租金隨土地價值升降機動調整」之規定,則亦可適用上述民法規範提出調漲申請。
房客如果遇到房東想漲房租,在合約期間內,可以選擇拒絕,並走法律程序,在法律程序未走完前都可不用搬走。
或者與房東好好溝通,如果違反合約隨意漲價的是對方,則可以主張照合約走。
然而若經過法院判決允許漲價,則房東的調漲便是於法有據,房客只能接受,或者另尋他處了。